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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女子事發半年後報警 男方稱是在處對象 當地警方3月立案抓捕
  癱瘓的亮亮已下不了地,只能在炕上看護著女兒,定時喂奶
  ■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杜寶忠 攝
  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杜寶忠)她雖然腿部有殘疾,靠輪椅代步,但自幼在當地就是個名人,上中學寫作發表詩歌散文、畢業帶頭創業自食其力、在各地中小學演講……
  最近,她再次受到關註,但卻是因為懷孕生女,並報案稱被強姦。而男方家人則稱雙方是在處對象。
  近日,記者趕到葫蘆島市建昌縣藥王廟鎮調查殘疾女“被強姦生子案”。
  殘疾女子:他跳窗入室強迫我
  記者在殘疾女青年亮亮(化名)家看到,這是一棟40多年前的老式平房,木質窗戶上貼著窗紙,房間內較暗。
  32歲的亮亮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苦悶:生完孩子後病情惡化,以前還可以拄拐走,現在下不了地,甚至翻身都困難。說話間,她身邊不斷傳出嬰兒啼哭聲,“孩子又鬧了,讓她姥姥哄哄。”
  亮亮向記者講述稱,去年7月25日9點多,“當天母親去地里幹活,因自己行動不便,每次母親出門都鎖院門和房門。此前通過QQ認識的一個當地網友小強(化名)翻牆入院,從窗戶跳入房間。”
  “看到一個男子進入房間,我嚇壞了,”亮亮說,“當時我本能地拿起手機問他‘你要幹嘛’。他搶下我的手機就說挺愛慕我的,說有傾慕之情4年多了。”
  亮亮稱,他們在QQ上只是認識,並不熟悉。“然後他不容分說強迫我發生了關係。我掙扎著打他,其實根本就打不動他,也沒有那個力氣反抗。”亮亮稱,當時就想報警了,最後還是決定給他一次機會。
  “我試著和他接觸,以一個普通朋友的身份和他交往,”亮亮說,“通過兩個多月的瞭解,發現他根本就不是和我處對象。想和他分手,但卻發現自己懷孕了。”
  “不敢相信自己能懷孕。另外我貧血,患有多發性神經周圍炎,懷孕生孩子會有生命危險。”亮亮說,當時也曾想過打掉孩子,但檢查發現孩子長得特別大,2個月長得像4個月似的。醫生說打胎危險性大,不給做手術。另外,自己也是女人,也想做一回母親。
  半年後報警:他父親說我是訛詐
  亮亮說:“我從沒因殘疾而降低擇偶標準,他必須人品好,對我好,對我母親孝順。”
  “檢查出懷孕後,小強家表示要娶我。當時我就想,只要他家能接受我和孩子,就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。但當我到他家時,他家的態度讓我接受不了,”亮亮說,“他父親看我挺著大肚子,說我是訛詐他家。我最怕他們說我殘疾,對我自尊傷害特別大。”記者瞭解到,這次兩家相聚之後,他們就很少聯繫了。
  今年1月25日,也就是第一次發生關係半年後,亮亮感覺受到了傷害,向警方報案稱被強姦。“我報警後,小強開始找我,說不想進監獄,想娶我,”亮亮稱,“這是真正的想娶我嗎?一點責任心都做不到。”
  現狀:病情惡化,孩子難上戶口
  3月23日,亮亮早產一女嬰,4斤3兩重。醫生說,孩子特別健康,沒有母親的疾病。
  近期,亮亮和小強一直沒有見過面,只用短信溝通,或者通過中間人聯繫。亮亮向記者展示了小強發來的短信。小強4月23日20時45分發短信稱:“亮亮,孩子睡了嗎?”“亮,我對不起你和孩子。”“孩子長點兒沒?”5日18日15時20分又發短信稱:“有啥事找二哥去,我和你沒法談。”
  6月6日,亮亮說出了自己的幾個愁事,“產後病情惡化,5月30日去了錦州附屬醫院確診為格林巴利綜合徵,醫生讓住院治療,說病情再發展就沒命了。目前也在為此事發愁,沒能力去看病,這幾天媽媽還犯腰脫了。”
  亮亮還說出了更擔心的事,“孩子還沒上戶口呢,相關部門說要我抱著孩子去驗DNA。”
  據當地警方介紹,今年3月以涉嫌強姦罪立案抓捕了小強。目前案件進入檢察院審理階段,小強已取保候審回家。
  小強母親:想結婚,女方不答應啊
  記者幾經打聽,找到了藥王廟鎮附近某村小強(化名)的家。小強的母親說,32歲的小強出去吹喇叭去了,沒在家。
  針對被告強姦一事,小強母親稱他們是在處對象,“知道亮亮懷孕後,曾商討過結婚的事,但是她也不能洗衣做飯的,要太多彩禮也給不了啊!”
  小強母親稱,兒子智商不高,當時他倆交往自己也反對過,但是兒子願意。亮亮生孩子後,自己還給買了衣服、送去雞蛋,並留下1000元錢。
  “亮亮想自己撫養孩子,不給我們家。我們想要孩子,同意給孩子撫養費。但數額一直都由中間人二哥聯繫呢。”小強的母親說。
  6月6日,記者聯繫到小強,他不願再談此事,只說“問二哥去”,口中並伴有怨言。小強的母親說:“現在我們也很無奈,想結婚對方也不答應啊。”
  為何事發半年後才報警?
  亮亮:當時沒報警有3個原因
  對於事發半年後才報警,亮亮說有三個原因:“當時就想報警了。但他跪地求我,說對我能負責,讓我別報警,還一直說偷偷喜歡我4年了。後來我就有些猶豫了,一個是平時就我母女倆在家,要是他再來,我依舊很危險;再有,我在當地還有一定聲譽,也不想因這事讓母親擔心;另外,我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,如果他對我真的負責的話,我們成了,也能減輕母親的負擔。”
  亮亮表示,當時把內衣、床單等物品都收藏了起來,想給他一次機會;如果他失信不負責任,就再告他強姦。目前已把證據交給了警方。
  據瞭解,亮亮上學時學習優異,擅長寫作詩歌散文等,併在媒體刊登過。高二時,建昌、綏中縣教育局等部門組織報告團讓亮亮去做宣講。亮亮高中畢業後,在殘聯部門扶持下開了一家打字複印社,還一度被評選為遼寧省個體創業帶頭人。
  若對方想和解,會原諒嗎?
  亮亮:回想起來就像場鬧劇
  對於小強,亮亮說:“之前的態度和現在完全不同,以前感覺他還挺好的。”
  如果對方想結婚、和解,還會告他強姦嗎?對此,亮亮表示,“這是兩回事,我肯定要告他的。他也不是真心實意地想娶我啊,所以我不可能和他和好了。我說孩子沒奶粉了,他們也不管。”
  “回想起來,這一切就像是場鬧劇,”亮亮說,“現在準備向小強要些孩子的撫養費,也希望喚醒他的道德和良知。將來孩子就由我和母親帶著。希望將來自己的腿好起來,再重新開店養活這個家,為女兒賺些生活費。”
  時隔半年報案晚不晚?
  律師:報案不受時間限制
  半年後才報案強姦,是否有效,受不受時間限制?
  昨日,葫蘆島市一楊姓律師介紹,法律沒有時限規定,針對強姦過三年、五年都可以報案。目前司法機關不好認定案件真假,只存在證據是否充足,來認定男子是否犯罪。
  非婚生子女能得撫養費嗎?
  律師:孩子跟媽,爸就得出錢
  楊律師表示,婚姻法規定:“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,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,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。”可見,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。如案中的小孩由母親撫養,其生父應負擔孩子部分或全部撫養費,撫養費既可以一次給付,也可以分期給付。
  有線索歡迎上新浪微博@華商晨報-葫蘆島 葫蘆島新聞熱線:13942937327  (原標題:殘疾女懷孕生女 告“孩子爸”強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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