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反對者的說法,工資水平應該由市場決定。
  最近,國內不少省市再次上提職工最低工資標準。這本不是什麼新鮮事。一者,近五年來,全國31個省區市最低工資標準一直在上提,年均上提幅度達到12.6%;二來,因為根據國家制定的規劃要求,到“十二五”末期,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必須達到當地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40%以上。    
  然而,每當政府上提最低工資標準,總有一些在國內名頭非常大的經濟學家出來反對。幾天前,針對上海等地再度調整最低工資,一家主流財經媒體採訪了一位經濟學家,這位經濟學家反應非常激烈,甚至說出了這樣的話,“支持最低工資要麼無知要麼無恥!”
  按反對者的說法,工資水平應該由市場決定。政府確定最低工資標準,是對勞動力市場的粗暴干預。因為政府定的標準線高於市場均衡水平,要求企業強制執行,這種情況下,會增加企業勞動力成本。企業將被迫裁減員工,或將投資轉向低工資地區。結果是造成社會失業水平提高。而這部分失去工作的人,原本又是社會最底層的弱勢人群。因此,在他們看來,制定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線,既降低經濟效率,又損壞社會公平。
  反對者所持有的上述邏輯,符合西方經濟學一度流行的新古典工資理論。這一邏輯與新古典理論其實早就受到挑戰,在包括美國在內的勞工政策實踐中早被拋棄。
  先說最低工資標準與經濟效率的關係。經濟學諾獎得主、前世界銀行副行長斯蒂格利茲的一個重要研究成果是“效率工資理論”。剝去其意識形態及學術外表,這一理論實際上說的是:勞動力工資水平不是市場決定的。企業主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,一般高於市場決定的水平。也正因此,勞動力市場始終存在失業者,這部分失業者一方面充當了蓄水池作用,另一方面對在崗勞動者形成了一種心理壓力——好好工作,否則門外等著找工作的就是你。正因此,在崗勞動力的努力水平也會提高,企業微觀效率隨之提高。
  更重要的是宏觀效率。按斯蒂格利茲等人的看法,給予在崗勞動者以更高工資,會提高全社會購買力水平,從而增加社會總消費。社會總消費一增加,經濟更加繁榮,企業開工率也隨之增加,將雇佣更多勞動力。這樣,提高工資水平不僅不會提高失業率,反而會使經濟步入依賴消費推動增長的良性軌道。
  今年2月份,斯蒂格利茲聯合76位著名經濟學家,其中包括7位諾獎經濟學獎得主,聯名上書美國總統,建議美國政府在2016年之前將7.25美元/小時的最低工資,提高到10.1美元/小時。根據這些經濟學家的概算,這樣做將有2500萬人受益,這部分人群每年將有超過1000億美元的額外工資收入,轉化為消費後,將有助於經濟增長並帶動新的就業尤其是服務業崗位增加。這一意見最終被政府所採納。奧巴馬甚至繞過國會直接簽署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法令。這已是1938年以來美國政府第24次上調最低工資。
  還有一件事值得一說。國內經濟學家所持有的邏輯與理論,相當程度上是受美國著名勞動經濟學家艾伯特·裡斯的影響。這位曾經的芝加哥學派勞動經濟學權威,一開始非常堅信,調高最低工資會使得低收入階層失去工作,對社會總福利造成重大損害。他在講臺上30年如一日批評政府最低工資政策,並將其理論在教科書中做了“完美”的解釋。
  後來,他擔任了尼克鬆政府和福特政府的工資與物價委員會主席,後半生一直在高級行政崗位。他在去世前的一次研討會上說:“我講授了30年新古典工資決定理論,可這個理論完全沒有提到公平。在擔任行政職務的過程中我發現,我教了這麼多年的理論,對實際工資制定幾乎沒有作用。在現實世界中,制定工資所涉及的因素,與新古典理論中所說的那些因素完全不同。在現實世界中,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就是公平!”
  他舉過這樣一個例子:即使失業人數再多,你也不能把一位在複印店里勤勉工作的小職員工資,由每小時9美元下調到7美元!否則,將有80%以上的人認為店主“黑心”。而強制實施“最低工資標準”,體現的就是公平原則!
  所以,如果你是一個普通人,又恰好支持了政府最低工資標準政策,你既不無知,更不無恥。正相反,這證明你是個具有常識及健全思維的人。
(原標題:為什麼要有最低工資標準?)
(編輯:SN09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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